释义 |
二手房买卖手续有以下这些: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一、二手房买卖手续需要多久 二手房买卖手续需要多久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买卖二手房要签订买卖合同,缴纳契税,取得完全凭证后,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屋不能作为二手房上市交易: (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七)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八)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