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有深圳户籍的人员没有社保要求,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下列情形: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驻深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4.持有效身份证明,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以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者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外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