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起诉被告开庭法院必须通知被告吧 |
释义 | 原告起诉被告开庭法院必须通知被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法院如何通知被告 法院通知被告人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的家属进行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的,应该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是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进行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进行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被告原告被告人原告人的区别? “被告”“原告”是民事诉讼法律概念,是民事案件中与“原告”相对应的当事人。在民事案件中,“被告”与“原告”双方都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能因为成为“被告”而被视为或者自以为是权利、名誉等受到了损害。 “被告人”“原告人”属刑事诉讼法律概念,是刑事案件中与“被害人”、“公诉人”相对应的当事人。“被告人”一般被指涉嫌刑事犯罪。涉嫌犯罪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其人身自由依法受到办案机关的某种限制。然而,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某人为犯罪。所以,即使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在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也不能称之为“罪犯”,而只能称为“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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