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居家隔离应当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报备抵达时间、交通方式、同行人员、每日活动情况。请整理好高铁、航班等详细信息。请在抵达后居家隔离14天。在此期间不走亲访友、不聚餐、不在家中接待客人;不去商场、电影院等人群密集场所。若必须出门,请正确佩戴医用口罩,避免近距离与人面对面交谈。居家隔离期间注意家庭内环境清洁,适当通风,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20分钟。配合社区工作人员观察记录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若接到医务人员通知,请务必积极配合相关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