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持续状态超过法定期间便丧失司法救济权的法律制度,其用意是督促受害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 一、环境污染如何举报 (一)水污染问题的受诉 1、工业生产废水引起的污染应向环保部门举报。 2、造成渔业水体污染,发生死鱼、死蚌等水产养殖物死亡事故应向渔政部门举报。 3、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如船舶航行中排放的污水及漏油问题应向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举报。 4、因化肥和农药使用不当,造成水体的污染应向农业部门举报。 5、洗车业污水应向市交通运管部门,城管部门举报。 6、河道飘浮物城区外河水利相关部门应向城区内河城建部门举报。 7、饭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档、茶馆、宾馆、旅店和招待所等产生的污水应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 8、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规划及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管网破裂引起的污染应向市建设部门,市水务集团举报。 (二)大气污染问题的受诉 1、工业企业生产废气引起的污染应向环保部门举报。 2、地方乡镇村民的烧废电线、废橡胶、小熔炼、熔锡而引起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应向各乡镇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举报。 3、在用汽车排气污染问题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4、秸杆焚烧问题,田畈中焚烧稻草、麦杆等应向农业部门举报。 5、饭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档、茶馆、宾馆、旅店和招待所等产生的油烟、异味应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 6、煤气、管线泄漏污染,倾倒液化气残液应向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城建部门举报。 7、建筑施工造成扬尘污染,房屋拆迁、土地平整中废料装载引起的扬尘等应向建筑管理部门,城管部门举报。 8、露天焚烧废弃物、垃圾应向环卫所,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