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哪些具体流程? |
释义 | 律师分析: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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