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扬州出国护照办理所需资料包括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户口簿和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办理护照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扬州出国护照办理所需资料包括:1、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4、申请人户口簿;5、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二、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拓展延伸 扬州出国护照的办理需要准备一定的资料,根据我国护照办理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1寸或2寸彩色照片等证件材料。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并提交护照费。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出国证明等。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扬州出国护照办理所需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1寸或2寸彩色照片等证件材料,以及护照费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所有材料并提交,以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扬州出国护照办理所需资料包括:1、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4、申请人户口簿;5、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办理护照需要提交以上资料,法律依据也明确规定了出入境证件的办理程序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二条 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取护照的工本费、加注费。收取的工本费和加注费上缴国库。 护照工本费和加注费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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