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在什么位置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作为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办公地址,并提供了相关的办理材料和法律依据。这一举措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出国护照办理服务,同时也有助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与国际接轨,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的满意度。 法律分析 A.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是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办公地址。 B.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接收办理材料)是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办公地址。 C.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领取办理结果)是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办公地址。 二、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材料 1、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第一款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拓展延伸 根据相关报道,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是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其中一个位置。根据《关于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正式运行的通知》,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位于仪征市真州路66号,面积为3000平方米,可容纳100个窗口,其中包括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窗口。因此,答案是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是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其中一个位置,位于仪征市真州路66号。 结语 根据上述材料,仪征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是扬州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的办公地址,接收办理材料并领取办理结果。办理材料包括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二条 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取护照的工本费、加注费。收取的工本费和加注费上缴国库。 护照工本费和加注费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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