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 公积金余额 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 公积金贷款 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二,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 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提示1: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在办理之前,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年冲: 提取住房公积金 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每年仅可提取一次。月冲: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提取公积金 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每月可提取,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提示2: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余额不足时,才能用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冲抵。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就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城镇居民、城市在职员工才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