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公司章程修改 |
释义 | 股权转让是要修改公司章程的。根据法律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可以收购集资公司吗 大股东可以通过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收购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除公司章程有规定外,没有任何限制。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股东名册应当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由股东会表决。 三、父亲的独立公司股份如何转给儿子 父亲的独立公司股份要转给儿子的,应当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父亲要将股份转让给儿子的,应当与儿子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签订转让合同后,公司应当注销父亲的出资证明书,同时向儿子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且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这些内容的修改,应当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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