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证人要具备的条件是: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一、遗弃家庭成员需要什么证据 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提供证据: 1、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亲戚邻居等证人证言; 2、被遗弃人的陈述; 3、扶养人将被抚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的事实等。 在遇到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时,可以去居委会开证明,或者可以收集相关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证实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事实。要找到行为人能够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家庭成员的证据,如儿女对失去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不承担经济供给义务,或子女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不予照料等。 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 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收集证据可以报居委会处理.遗弃家庭家庭暴力的证据找居委会开证明。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 二、儿童能做证人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所以,只要儿童的智力正常,已具备了基本的表达能力,对于自己亲眼所见的的事实经过完全可以表达清楚。这样的儿童具备证人资格,是可以作证的。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三、强制猥亵怎么出庭作证 强制猥亵的出庭作证的规定是;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2、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对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证人;3、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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