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排除年幼外,只要生理上、精神上无缺陷,能辨是非、能正确表达的人,都可以做证人。具体要求如下: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一、交通事故要录几次口供 交通事故要录几次口供根据办案机关的办案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可以当庭提交新证据吗? 可以当庭提交新证据。证人提供的证据指向性多元化。如果将证人提供的证据归属法院调取的证据,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权利均衡;我国目前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证人当庭提交证据,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应当予以准许。根据相关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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