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的条件都包括什么 |
释义 |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遗嘱见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对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实践当中,有些人立遗嘱多年后才发生继承,而且代书人可能也有过世,或者找不到的情况。这时,如果继承人对代书遗嘱提出异议,或者提出相反证据说代书人不具备法定资格,这都有可能影响到代书遗嘱的效力。因此,个人建议大家,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去公证处做公证遗嘱,更加保险。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见证人条件有哪些 遗嘱见证人条件主要包括了: 1、数量上为2个人; 2、能力上必须是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3、关系上必须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 4、不可以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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