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离婚登记流程 |
释义 | 该段文字描述了离婚登记程序的主要步骤。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当事人解释民法典中关于登记离婚的要求、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 法律分析 离婚登记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解释民法典中关于登记离婚的要求。 4. 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 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结语 离婚登记程序需要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会查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接着,婚姻登记员会向当事人解释民法典中关于登记离婚的要求,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最后,颁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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