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财产如何划分和认定? |
释义 |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基于法律事实形成。共有财产无权处分时,善意取得者可获得相应权利,其他共有人可向无权处分者追偿。共有财产可通过实质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对可分割物进行实物分割,难以分割的则可按折价或拍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有瑕疵的财产,其他共有人需承担损失。 法律分析 夫妻在结婚后,一直到其中一方死亡或者离婚前的期间内,是婚姻存续的法定期限,夫妻在此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则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如果有家庭成员之间约定的书面协议,也可以证明该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 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如何处理 对于共有财产无权处分的处理方式,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买受人可以取得相应物权或其他权利,其他共有人可向无权处分人追偿,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非无权处分的共有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诉讼的方式)。 共有财产分割纠纷该如何处理 共有财产分割纠纷的处理: 1、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 2、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可以将共有物出卖,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3、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结语 夫妻间的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该财产基于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存续、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即为家庭共有财产。对于无权处分的共有财产,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条件,买受人可获得相应权益,其他共有人可向无权处分人追偿;若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则非无权处分的共有人可通过诉讼要求返还原物。共有财产分割纠纷可采取实质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对于难以分割或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不动产或动产,则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进行分割。如分割导致其他共有人损失,应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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