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和到法院起诉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劳动仲裁是必须要经过的程序,就是说没有经过劳动仲裁,法院是不受理你的劳动纠纷的官司的。只有仲裁不受理或者不服仲裁决定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你现在还是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比较好,应为不仲裁法院是不受理的,到时候还是要回来仲裁,瞎折腾,耽误时间。劳动仲裁受理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是把工厂的相应财产扣押、冻结、封存等,保证官司赢后可以执行)。 另外,这样不负责人的律师很少见的,真给我们律师丢脸。你可以到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律管处去投诉他,或者官司打赢后要不到钱,可以到法院告律师,要求赔偿损失。 现在有恶意拖欠工资罪,如果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情节严重、影响坏的可以是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也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 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你只要有确实的证据(如工资欠条等),可以先就拖欠工资问题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样可以凭支付令向老板讨要工资了,不给话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 一、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法院多久结案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仲裁的时间,一般是2个月左右就能拿到裁决结果。 拿到仲裁结果后,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案件即终结。 如果有一方不服,可能需要起诉到一审法院,这大概需要3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仍不服上诉到中院,可能还需要2个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上诉后多长时间立案 劳动仲裁上诉后5日内立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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