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
释义 | 在现实生活中打架斗殴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打人往往会造成人身损害的发生,发生人身损害的,责任人不需要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 被打者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请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如下: 1、损害的情形符合法律要求。侵害的范围包括(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侵害的行为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侵害行为造成一般影响,后果不严重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请求的。 3、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精神损害的赔偿。 通过上述的分析,被人打后被侵犯健康权的,是属于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但需要造成严重的损害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