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后如何索要赔偿 |
释义 |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辆被追尾处理流程如下: 1、让对方报交警110,交警到达现场后,通常交警根据事故的轻重,让两人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同意,向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双方都要报各自保险公司,通常对方保险公司会派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3、保险要进行现场查勘,主要拍照、记录等留存证据材料,工作人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后,到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后要求到当事人购买车辆的4S店进行维修,具体什么时间维修可根据当事人的时间酌情而定; 4、要准备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四件手续,一定记得要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然后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 主要责任方要先支付两辆车的损失费用,当事人的车辆维修后,带上一切手续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那么如果对方不支付赔偿该怎么办呢? 如果对方不支付赔偿的话,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权。 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综上所述,被追尾后可以拿着事故认定书和相应的损失证明直接找对方或者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费方式进行维权,您学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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