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是遗嘱继承人,但还有兄弟姐妹怎么办? |
释义 |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中确定的由其继承的那部分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兄弟姐妹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兄弟姐妹继承权的法律依据如下:兄弟姐妹是遗产的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在教材上看见这样一句话:须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者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被代位者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应该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子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均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兄弟姐妹3人,其中兄弟2人各占一份财产,姐姐放弃继承 夫妻财产姐妹有继承权,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想要继承该遗产需要满足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情形,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能否继承,具体规定是什么? :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同父母兄弟姐妹之间或者异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间,都相互享有遗产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应根据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原则进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就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人,所以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可以继承一套房子吗? 兄弟姐妹能继承房产,兄弟姐妹在没有遗嘱及第一顺位继承人时能继承房产。当事人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协议办理;当事人没有遗嘱的,兄弟姐妹可以通过法定继承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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