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需要兄弟姐妹到场吗 |
释义 | 不需要。若当初自书遗嘱未经公证,现在立遗嘱人去世了,那只有立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房管局才会将房产证办到遗嘱的名下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立遗嘱所留下遗嘱的效力,判决登记在立遗嘱名下的房屋归所有。 一、怎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订立遗嘱不需要公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自立遗嘱与公证遗嘱哪个更有效 自立遗嘱与公证遗嘱哪个更有效取决于订立时间。以符合法定要件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效力确定的基本依据是遗嘱意愿表示时间的先后,而非是经公证与否,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并且两者的内容相互冲突的,应当以后立的那一份为准,按照后立的遗嘱确定继承,因为后立的遗嘱才是立遗嘱人最真实的意思表示。 三、订立遗嘱有什么法律效力 订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下: 1、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实质要件: 2、自己写的遗嘱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 3、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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