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 已经签署,但是尚未办理 离婚登记 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双方可以对 孩子抚养权 、 财产分割 、 债务承担 重新作出一致意见,并重新起草协议,这个时候是可以更改的。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带着签署好的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是不可以再对离婚协议作出修改的。但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