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不公平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一方提出的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且离婚协议中不公平的内容是关于财产分割的,则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是子女抚养等其他内容不公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重新判决。 一、离婚后一年内可以申诉吗 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并且需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在发现后两年内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后悔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后对离婚协议后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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