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能否在遗嘱公证后修改遗嘱?
释义
    遗嘱公证后的更改和遗嘱公证的程序要求。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遗嘱,但遗嘱效力的情况有所不同。如果更改后的遗嘱与之前的遗嘱内容没有冲突,所有遗嘱都有效。如果更改的遗嘱与之前的遗嘱内容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提出申请,公证处进行审查和审批,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立遗嘱人领取或由公证处发送公证书。
    法律分析
    一、遗嘱公证后还能更改吗
    1、遗嘱申请公证后,可以更改公证遗嘱,遗嘱进行更改后,遗嘱效力有两种情形:
    (1)如果更改后的遗嘱的之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没有冲突的,数份遗嘱均有效力;
    (2)如果更改的遗嘱和之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有冲突,以最后订立的遗嘱内容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二、遗嘱公证要什么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经过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进行更改。若更改后的遗嘱与之前的遗嘱内容不冲突,则多份遗嘱均有效;若存在冲突,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遗嘱公证程序包括立遗嘱人提出申请、公证处审查、遗嘱审查、批准出证和领取公证书等步骤。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立遗嘱人可亲自领取或由公证处发送,并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确认收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5: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