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车被交警拖走什么时候取回 |
释义 | 一、事故车被交警拖走什么时候取回 1、事故车被交警拖走,一般33天内可以取回。通常交警需要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需要扣留车辆的情况有哪些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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