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股权收购的目的是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在收购前应当对于目标公司进行调查。资产收购的目的是获得资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收购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一、民营企业之间股份转让的流程有哪些 民企股权收购民企,主要有以下操作程序:一、收购目标的选择是收购兼并中的第一步,目标公司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收购兼并是否能够取得成功。二、在起草有关法律文件之前,律师应该到拟收购目标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初步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三、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或股权收购意向书,内容主要涉及独家谈判、保密约定、价格确定依据、违约责任等等。四、对股权出让方、拟提供履约担保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五、起草、制定一整套的股权收购合同,并审查交易双方的内部授权文件、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连带履约担保协议、债务转移协议等等文件。六、收购方律师应积极参与股权收购的谈判,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七、收购方律师应协助办理权证变更等手续;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二、公司收购方式有什么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权、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公司收购常用的收购方式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 (一)收购资产。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 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 (二)收购股票。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 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 三、收购企业注意哪些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情况、公司资质、债务、技术性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征信情况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存在问题将对日后经常产生影响。最后,在收购时不要急功近利,做好充分准备,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具体收购步骤如下: 1谈判、达成收购意向,预付一定金额的收购意向金,如未最终达成股权转让协议,退还意向金。 2尽职调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务、债权、员工保险、工商登记、重大合同等进行尽职调查,尤其是要核实目标公司出具的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重点核实。 3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老股东作为转让方,与新股东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通常注重债权债务承担的时间界定、资产、公章等证照的交接。老股东出具相关承诺或提供其他担保,保证信息和资料的真实、债权债务真实。 4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移交公司证照、资产、人员。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的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九十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