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小区地上停车位产权归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区停车位的产权一般推定属于全体业主享有。如小区土地使用权为业主享有,开发商就不能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土地地表和地下建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集体业主所有。这些规定早已在开发商预售住宅小区的单元的时候,就已经将该小区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分给小区的全部业主,所以无论是小区地表以及地下的所有土地都归集体业主所有,然后由物业公司进行负责,对这些公共区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未公摊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但应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同时具有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许可证的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这部分地下车库开发商有权出售、附赠或出租。 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但谁建设谁收益。地下停车场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因此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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