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限制军人婚姻自由的规定: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学员在校期间一般不得结婚;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得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结婚;汉族军人一般不得与非汉族通婚。 法律分析 一、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 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结婚;如对方本人历史清楚,政治上确无问题,现实表现好,亦可酌情允许其结婚。 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三、一般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为了加强战备、搞好军民关系,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对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四、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得结婚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在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五、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六、汉族军人一般不得和不与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允许结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要严格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并限制学员在校期间结婚。同时,不鼓励在部队内部和驻地寻找对象。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得结婚,但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可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结婚。汉族军人一般不得与不同族群通婚,但在双方家长同意且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考虑允许结婚。以上规定旨在维护良好的军队秩序和军民关系,确保军队的战备工作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