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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旷工几天辞退公务员?
释义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就可以辞退。
    《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一、受行政处罚有影响吗?
    1、基本没有影响。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比较轻微的事情,违反的更多的只是一些规章制度和规定,不会到劳教、刑事处罚等层面,在一般的事业单位政审中是没有问题的。大部分受过的行政处罚对事业单位政审是没有影响的,除非一些比较恶劣的和大量的。
    2、行政处罚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不能报考公务员的人群: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定罪免处能不能保留公职
    定罪免处则属于认定了犯罪但免于处罚情况是可以继续保留公职的。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由此可见,公务员虽然犯罪,但免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说明就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之职。但提职晋级肯定受影响。有职务的一般会撤销职务,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也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但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丧失公务员身份,须受到过刑事处罚。定罪却免于刑事处罚,不构成开除的直接事由。免于刑事责任后,还要看是否触犯公务员法,是否要追究行政责任,如果追究,就有可能行政记过、处分、开除公职等等。国家公职人员在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开除公职。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者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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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