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资房转让时,转让人需要取得完整的产权,取得完整产权时,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契税。一般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 商品房维修基金缴纳流程如下: 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 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 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专用收据; 4、交纳人持收据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