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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房产如何办理手续?
释义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协议离婚需准备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等,共同申请办理;起诉离婚需准备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等,可自行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要办理房产过户的,应当准备好下列材料: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等材料,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按照不动产中心的管理流程,并缴纳相关税费。
    2、当事人起诉离婚后,要办理房产过户的,首先应准备好的材料有: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自行申请办理,不需要共同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
    离婚后,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应该协商并达成共识,可以通过律师的协助进行谈判。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在分割房产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婚姻期间各方对房产的贡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房产的价值评估等。此外,还需注意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解除共同贷款责任等。最重要的是,离婚后的房产分割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平合理,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处理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结语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一是协议离婚,需准备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二是起诉离婚,需准备法院判决书等材料自行办理。离婚后分割房产需协商一致或向法院诉讼,考虑贡献、所有权、价值评估等因素。办理过户手续、解除共同贷款责任等需注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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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0: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