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绍兴赴台其他签注受理条件有哪些 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的,可以申请赴台其他签注。 二、绍兴赴台其他签注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第十条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三、绍兴赴台其他签注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赴台其他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四、绍兴赴台其他签注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原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E04、E05、E06、E07、E08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