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里要交生活费吗? |
释义 | 拘留所里要交生活费吗?拘留所里要交生活费吗不用。生活费由国家掏钱,不需要你自己支付。《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看守所经费的开支范围是:人犯给养费、公务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六条:人犯给养费1、伙食费:包括粮食、蔬菜、食油、肉、蛋、鱼、豆制品和调味品等。2、衣被费:用于给流窜犯、经济困难人犯和留所服刑犯人购置衣裤、被褥、床单、鞋、袜等所需费用。3、医疗费:人犯看病、住院的医疗费、药费、体检费,以及看守所医务室购置的药品和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等费用。4、公杂费: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人犯食堂煤炭燃料费及炊事员临时工工资。按以上规定,被羁押人员无须自行支付个人的伙食等费用,但在实践中如亲属提供费用,被羁押者能在看守的内购买其他较高标准的伙食。只会管最基本的伙食。一般都需要亲属上账可以买些生活所需品。例如火腿方便面洗漱用品类理论上不用掏钱,到实践上都是需要自己花钱买。《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拓展资料2012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6号公布《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设置和保障,收拘,管理,生活卫生,通信、会见、询问,请假出所,教育,解除拘留,附则10章7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査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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