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可以到当事人补办身份证的地方取回补办的身份证。原因从制证所分发,就是分发到取厂证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 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