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去世后还是否有效 |
释义 | 继承人有权选择是否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但是当继承人选择继承被继承人生前遗产时,继承人有义务在遗产实际价值之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也就是说,当担保人去世之后,如果担保人有继承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继承人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如果没有继承人的话,债权人就不能再就担保合同主张自己的债权了。 一、老公去世欠信用卡老婆需要还吗 需要,遗产继承人需要在其继承份额内偿被继承人生前负债。 首先,可以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内容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属的没有权利负担的合法来源的财产。因此,所欠款项只要符合了这一要件就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 其次,一般情况下,家属是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再次,虽然合同具有相对性,但是任何法律原则都有例外。这就是突破合同相对性的一个表现。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法定遗产的时候,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负债。相对于是债务的转移。 最后,继承人所还的借款,按照继承的份额偿还。 二、继承债务有什么原则 在继承关系发生时,被继承人可能不仅仅是留下了个人的财产,也可能留有一些合法的债务是没有处理,那么个人债务怎么处理。被继承人留下的个人债务成为遗产债务,是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不仅仅包括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的共同债务中应该由被继承人来偿还的债务,这两部分都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 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先来偿还被继承人应该缴纳的税款、债务。当然这个税款和债务的偿还是要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的,如果税务或者债务欠的钱超过了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的价值,那么如果继承人愿意偿还的话可以进行偿还,继承人不愿意偿还的,不用偿还也不负法律责任。这里牵扯到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则: (一)、限定继承原则。这个原则是说,继承人是在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的价值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继承了多少东西,就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偿还债务,超过这个范围的,继承人不用进行偿还。这种原则是对现实中的“父债子偿”的否定,继承人是有限的偿还责任,而不是说继承人继承遗产之后就对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了。 (二)、保留应继份。这是对还没有出生的婴儿的民事权益的保护,胎儿因为还没有出生,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是在继承中为了保护胎儿,特地给胎儿一种特殊的保护。 (三)、债务优先原则。这是说当被继承人有遗嘱时,牵扯到遗赠的问题的时候,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优先偿还他自己的债务,偿还债务之后才进行遗赠的内容,这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也是公平正义在继承中的体现。 (四)、继承人之间的连带责任。这是说有多个继承人时,这几个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当连带清偿责任。但是这个连带清偿也是在继承人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份额内的连带清偿。 三、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 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追偿。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