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更改名字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准备好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填写一份变更姓名申请表,盖上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即可。一、未成年改名需要什么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二、30岁还能不能改名30岁可以改名字。因为法律规定是只要公民到了十八周岁以后,都享有姓名权,公民可以带齐户口、身份证到当地的户口登记处办理,审核通过就可以更改了。改名字所需要的手续如下:1、写更名申请;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年满十六周岁的需要社区民警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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