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债权公告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关于债权公告的规定是: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一、公司清算流程是什么呢 公司清算流程是: 1、成立清算组; 2、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将公司管理权全面移交清算组; 3、清理公司财产; 4、接管公司债务; 5、设立清算账户; 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企业申请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有以下几个程序:1、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3、成立清算组;4、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5、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7、指定财产分配方案;8、指定破产清算报告;9、注册原破产企业的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公司拆散清算组多久能成立 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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