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只是“假离婚”? |
释义 | 虚假离婚包括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具有暂时性且有恶意串通离婚的特征。虚假离婚的后果是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当事人需承担后果。如果虚假离婚当事人骗取离婚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并撤销原调解书。 法律分析 一、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 二、虚假离婚有什么后果 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法院裁定撤销原离婚调解书。 纠纷发生。 结语 虚假离婚行为存在着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两种情形。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为达到共同或个人目的而串通离婚,通过欺骗或隐藏真相的方式获得离婚登记。虚假离婚的后果是,如果没有与第三人结婚,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然而,现行法律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已经取消,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权力撤销虚假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法律上的救济,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果虚假离婚当事人通过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对于违反自愿原则或法律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再审并撤销原调解书。在纠纷发生时,应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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