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育儿假单位必须执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必须执行。2021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新条例, 育儿假施行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 育儿假内容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每人各享受10日育儿假。 1、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开休,具体要与单位进行协商; 2、10天的育儿假是在工作日的时候休,不包含节假日、休息日等等,不会重叠; 3、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年起,只有3岁以下孩子的父母才能享受育儿假。正常情况下,每年的育儿假应该在一年内完成,而不是转到明年。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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