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的规定区别
释义
    一、概念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
    二、成立条件不同: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第一,债权是有效的;
    第二,债权是可转的;
    第三,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债务人被通知。
    三、性质不同:
    债权转让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
    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
    四、债务承担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债权转让的,须通知债务人务转移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转让合同,也不发生效力。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16: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