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来单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但是社保不受理怎么办? |
释义 | 员工不愿缴纳保险,可发催办单让员工签字,作为证据主张员工原因未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工资等确定;社保缴纳基数分为高于300%和低于60%的情况。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实在是不愿意缴纳保险,那么就给员工发出办理社保的催办单,让员工签字,人力资源部留存一份,如果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提供相关办理社保的资料,那么就是因为员工自己的原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的为员工缴纳社保,以后一旦出现争议,人力可以将催办单作为证据,主张是员工的原因不能缴纳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如果员工拒绝缴纳保险,可发出催办单,要求员工提供相关办理社保的资料。如果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公司可主张是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缴纳社保,并将催办单作为证据。根据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基数缴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为基数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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