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取保候审不怕犯人逃跑吗
释义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跑的,会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进行罚款,并终生追捕,不受时间限制。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作出不逃避侦查的承诺,做到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象是指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如果取保候审人跑了,担保人也要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保证金也要按相关规定扣除,所以取保候审人一般是不会跑的。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处理
    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8: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