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申请提出方面,破产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申请。破产重整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申请。 2、在程序方面,破产重整比破产和解更复杂。债权人通过破产和解成功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和解不成功的,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重整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裁定债务人重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