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可以要求公司解除试用期合同吗 |
释义 | 试用期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二、试用期解约要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种情况,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第四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即以下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依据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解聘试用期劳动者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怎么确定的? 用人单位若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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