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认错态度是指犯罪人在受到刑事追究前,自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损失的行为。认错态度的适用范围有限,不是所有职务犯罪都能适用。具体来说,认错态度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 职务犯罪系个人行为,没有涉及到单位利益,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2. 职务犯罪时,犯罪人采取的是被动防御措施,没有形成明显的社会危害。 3. 犯罪人在自动交代罪行前,没有被发现或者正在调查中,没有形成社会影响。 4. 犯罪人在交代罪行后,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能够认真改正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在被追诉、被告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解释》第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能够认真改正错误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单位犯罪,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员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以公司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负有民事责任的,公司的全部财产为承担责任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