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接受刑事调查、审判时,积极认罪认罚,主动交代罪行并表示悔罪,以获得法律上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三)积极赔偿损失,主动退赔赃款赃物或者主动揭发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第四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愿认罪、悔罪表现,则应当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因此,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是一种法律机制,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是我国刑事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