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户口本换新户口本要谁去 |
释义 | 1、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户口本更的业务,需由该户的户主持本人身份证和旧户本,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包括县级公安办证中心、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所以,原则上需要户主本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户内非户主的成员是没有权利更换户ロ本的。 2、当然,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经过特定的程序,实践中也允许户主授权户内成员代为办理,需要当事人身份证和办事人的身份证,也可以由办事人代办。 户口本破损严重的话,可以申请换领户口薄,可以由户主携带原户口簿前往所在辖区派出所换领即可。申请人直接带上旧户口本,如婚姻状况有变动的还要带上证件,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即可。 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但你应当备齐所有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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