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赔偿金和补偿金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范围不同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26、27条解除合同,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赔偿金。依据第25条解除合同,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是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免于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有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概念不同 补偿金一般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失业所给予的补偿,赔偿金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在履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过程种造成对方损失所需要付出的赔偿,具体惩罚性。 补偿金与赔偿金两者并非相互排斥,可以在一定情形下并用。根据《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的解释1》第15条,有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制度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