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认购书可不可以更名 |
释义 | 房屋认购书可以更名。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均可改名,购房合同虽已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买卖房屋尚未竣工验收的,同样可以进行改名。 一、购房合同更名手续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的更名手续:预售登记前,由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到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的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用来更名;如果已经竣工的,则需要以赠与等方式来更名;如果已经办理预售登记了,则需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房屋转让协议,再申请更名。 二、合同更名费用大概是多少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2、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3、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三、房屋认购书的定金是否能退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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