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家买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但想改名可以吗 |
释义 | 认购书签订后双方可改名,认购书不是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未签正式购房合同前可改名,购房合同未竣工验收但已登记亦可改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完成后发证;《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未登记不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登记簿记载生效。 法律分析 签订认购书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改名。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均可改名,购房合同虽已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买卖房屋尚未竣工验收的,同样可以进行改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拓展延伸 购房合同中买方姓名变更的可行性及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中买方姓名的变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行性。首先,您需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条款,了解是否有关于姓名变更的规定。其次,您还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对于买方姓名变更的限制。如果购房合同允许姓名变更,您需要与卖方协商并签署变更合同。同时,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供身份证明、公证文件等。此外,注意事项包括确保变更后的姓名在相关证件和文件中一致,避免影响房屋权益和贷款办理。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建议。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购房合同中买方姓名的变更需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在签订认购书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改名,认购书并非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未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均可改名,即使购房合同已登记但尚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进行姓名变更。购房合同中对姓名变更的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行性,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在进行姓名变更时,需与卖方协商并签署变更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变更后的姓名在相关证件和文件中一致,以避免影响房屋权益和贷款办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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