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广告法禁令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新广告法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再作为代言人,必须明确标注禁忌和不良反应。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也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电视、网络等广告中也将难见到不满10岁的童星代言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局局长张国华表示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具体宽限期还在与全国人大商讨中。 法律分析 今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不能再作为代言人。新广告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广告中代言药品广告。此外,药品广告必须明确标注禁忌和不良反应。同时,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这意味着,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今后不能再代言了。 新广告法阐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代言的原因是,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不具有科学性。 不满10岁的童星不允许代言,小朋友果然应该好好上学 9月1日之后,电视、网络等广告中将难见到不满10岁的童星代言人。因新广告法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这是否意味着一些儿童产品广告中不能再出现10周岁以下童星呢?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局局长张国华解释说,按照我国民法规定,10周岁以下儿童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有限,如果他们作为代言人,签署广告代言合同或收取代言费,就违背了广告真实性的原则。 对于目前已经上市流通带有儿童代言人形象的包装物,张国华表示将有一定的宽限期,具体宽限期还在与全国人大商讨中。此外,新广告法规定,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将受到行政处罚,3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对此,张国华提醒广告代言人,在代言广告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如果儿童作为演员参与广告拍摄,按照广告故事情节设计出现在广告画面中是法律许可的。 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服务做代言,禁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了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这很明显是在监控避免再发生,当产品出现问题,企业倒闭,消费者受到伤害之时,这些代言明星却没有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 另外,根据新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一般情节,罚款额度从1994年广告法规定的广告费用的1到5倍,调整为广告费用的3到5倍,起罚点大幅提升,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罚200万元。新广告法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一是内容虚假,二是以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均为虚假广告。 扩展阅读 13条禁令 (1)广告中禁止含有使用军旗、军歌、军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色情、赌博等内容; (2)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 (3)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4)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5)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禁止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禁止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7)禁止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8)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9)禁止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等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10)禁止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11)禁止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12)在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中禁止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或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13)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拓展延伸 近期,新广告法针对童星代言的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在广告中进行代言,但可以作为产品的代言人。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信息的侵害。 然而,一些童星为了获取更多的代言机会,可能会在广告中使用虚假的形象和言论,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违反了新广告法的规定,也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广告法规定,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时,其监护人应当担任其监护人,并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同时,禁止未成年人代言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提供。 综上所述,新广告法针对童星代言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让消费者得到更好的保护。我们应该遵守相关法规,不使用虚假的童星代言广告,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 结语 新广告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严格限制,规定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代言,禁止在电视、网络等广告中使用童星代言人,禁止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服务做代言等。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权益,防止虚假广告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同时,新广告法还增加了虚假广告的构成条件和相关罚款额度,对违规广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格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 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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